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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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前社会企业研究很少注意到中国近代史上久已出现的“有实无名”的社会企业和社会企业家。近代中国工业化肇始之初, 基于社会文化传统和本土资源条件, 孕育出具有社会企业本质特征的私人民族实业。其中, 建厂于乡村地区并内嵌于本地社区建设的实业类型, 可定义为“在地型社会企业”。文章以中国近代最早的社会企业家张謇所创办的社会企业“大生集团”以及其在地化建设的“南通自治”为案例, 分析在地型社会企业, 如何立基于本土社会, 通过优化配置本地资源、充分利用在地社会资源进行资源内置化的经营, 并将收益全部返还到本地区的综合建设, 以实现乡土社会的“实业—教育—公益”三位一体的有效治理。【关键词】:社会企业; 社会企业家; 在地化; 张謇; 大生集团; 一、导论:中国最早的社会企业———张謇的大生集团与村落主义中国近代追求工业化和现代化发展的进程贯穿了近代史的始终, 而中国的本土实业的形成与近代欧洲的资本主义企业形成, 从社会文化基础到发展过程都不尽相同。中国独特的资源条件和社会文化传统, 孕育了一批类似于西方现代意义上“社会企业”的经济实体。21世纪的“经济回嵌社会”潮流中的“社会企业” (Social Enterprise) 话语在西方语境中有不同的定义方式。而不同形式的“社会企业”概念具有以下共同特点:“ (1) 有社会和集体的公共目标; (2) 企业化运作但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 (3) 社会创新; (4) 团体治理结构及社区责任。”[1]社会企业综合运用社会资本, “将经济资源从较低的领域转入有更高生产力和更高产出的领域”, [2]优化配置在地资源, 降低市场交易成本, 并通过互助成员共享, 将资本收益尽可能地反馈回社区内部。社会企业在西方是应对于资本主义经济危机而产生、发展的。而在中国, 近代实业中有很大一部分从开创伊始即具有社会企业的本质特征, 以救国这一社...